
关于北京森林仁影业有限公司
职工债权调查的通知
(2026)京01破70号
北京森林仁影业有限公司全体职工:
2026年2月2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王馨的申请,作出(2026)京01破申56号《民事裁定书》,裁定受理北京森林仁影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森林仁公司”)破产清算一案,并于2026年2月10日作出(2026)京01破70号《决定书》,指定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。
为维护森林仁公司职工权益,尽可能避免管理人在核查森林仁公司职工债权过程中发生遗漏,如有对森林仁公司享有职工债权的,请于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联系管理人,书面说明欠付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、补偿金、应当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情况,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、欠缴证明等,以便管理人调查、确认相关情况。如债权人未提供相关证据导致职工债权无法认定的,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。
特此通知。
北京森林仁影业有限公司管理人
2026年3月5日
管理人联系方式: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,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,杨柳律师13811825752,邱万亚律师13651394820,李一鸣律师13154573467;债权申报邮箱:gaopengbk@163.com。
公 开 人: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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